(一)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。 (二)外语语种要求:无(所有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,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,应慎重。) (三)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,确定调档比例。 (四)浙江省录取规则。统一高考招生实行专业平行录取,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生源情况,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考生所填报的专业(类)志愿须满足该专业(类)选考科目要求;单独考试招生实行专业平行录取,根据省教考试院提供的生源情况,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;“三位一体”综合评价招生按照《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“三位一体”综合评价招生章程》的规定执行;
(五)其他省份录取规则。 1.对于进档考生,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; 2.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,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学生,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,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,以此类推;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,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将其随机调入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;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将予以退档; 3、不设专业分数级差; 4.新高考试点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。 (六)计划调整: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,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经同意后执行。 (七)学校认同各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,按各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规定提档、录取。 (八)考生在高中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,不予录取。 |